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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化的問題在台灣是越來越嚴重, 劇烈的影響到台灣整個國家競爭力的發展. 對於政府要執行安胎假政策. 光看就知道又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政策. 也不知道為何制定政策好像都不敢惹到企業財團似的. 不對企業開刀, 長期來看對國家發展很不利.

制定少子化政策不能只是用道德層面來呼籲業者, 而是要用最實際的利益關係人性的顧惜來制定. 無論是政府法令或者企業主都要由懷孕婦女來自行負擔龐大的成本. 生小孩本來就要花錢, 但是生活上又被斷炊. 這樣誰敢生小孩阿! 生小孩就等於是讓自己及孩子活不下去.

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 76 年齡在20~45歲女性3年內沒有生小孩的打算. (yahoo新聞-教育-親子家庭類 2010.03.08). 相信這不是第一天聽到. 這是長期以來千真萬卻的事實, 我是丈夫我也叫女人不要生好了. 我不相信這76%育齡職場女性真的都不想生, 她們也渴望有一個完整的人生. 但是76%這數據一看就知道是環境出大問題, 真正不婚及頂客族也都是台灣生育環境極其惡劣所造成的

直接掐住關鍵點來解決並執行, 利益與人性的考量才是最有效的. 我知道有人看了會偷笑並且搖搖頭說這是天方夜譚, 但這也顯示了台灣政府官員沒有遠大的理想, 都是在偏向原地踏步, 高一點的理想就說做不到、礙於法令、得過且過、利益糾葛, 或者根本高高在上就沒有體察民意. 優秀的高層公務員們, 請眼光放遠一點.

我認為對於少子化所面臨的問題, 考慮到利益與人性, 孕婦就是免死金牌. 我認為以下有點可執行.

1.獎勵企業:

對於孕婦在因生產無法上班之際, 政府應發放獎勵給企業且應遠高於孕婦在安胎及生產休養期間對公司的貢獻及報酬. 等婦女恢復身體機能時, 還原其崗位, 保障工作且短時間內不得解雇.

2.國家福利政策可以長期照顧母親及孩子生活:

生越多賺越多還能保障生活. 婦女因照顧孩子可以長期由政府來養. 雖然可以不用工作, 但生育是對國家有貢獻的. 先進國家普遍生育率低, 但社會福利政策改善的話, 對於生育率的提升是有明顯的提升的.

3.超高額罰金限制企業惡意解雇育懷孕之婦女:

消極且最後的手段, 做雇主以為解雇孕婦可以節省小利, 法令要讓雇主失去更大. 這正是利用人性的顧惜來立法, 使企業不得不繼續用婦女來繼續工作.

說了這麼多, 政府立定政策別再用精神呼籲的方式去勸說了, 效果是很差的. 導入利益人性來規範法令是最有效的. 無論是安胎假或改善問題而需制定法令時, 請導入這2項因素. 別再用『人之初, 信本善』這種中國傳統思想了, 人性是本惡的, 需要用壓制的. 當企業及個人的利益有衝突時, 政府應當強而有力來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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